建立生育保险为了保证生育状态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
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有规定,生育保险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生育人数、生育费用确定,可适时调整,最高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
(1) 本人身份证
(2)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 生育妇女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①生育费用。规定好顺产与剖腹产分别给多少,定额给付,还包括产检费用。
②生育津贴。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金额等=交费基数/30*法定产假时间。
③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①用人单位替职工缴费1年以上,并继续为其缴费;
②符合国家和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在劳动妇女生育期间,产生的的生育医疗、生育津贴等费用,或男性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