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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妊娠高血压

  卢笑晖,副主任医师,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心病科   高血压   妊娠   浅谈
《浅谈妊娠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目前仍是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发病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生理状况下,妊娠中期(怀孕4-6个月)血压通常下降,比妊娠前平均低15mmHg。在妊娠末期(怀孕7-9个月),血压又回升甚至超过怀孕前水平。这种波动在正常血压、既往有高血压病史以及即将出现妊娠期高血压的妇女中都存在。

浅谈妊娠高血压

以前认为妊娠中期血压高于妊娠早期(怀孕1-3个月)或孕前水平,即可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现在更倾向于依据血压的绝对值来定义,即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妊娠高血压并不是一个单一的概念,分为慢性高血压、妊娠期高血压和先兆子痫3类。

慢性高血压是指妊娠前即证实存在或者妊娠前20周出现的高血压;

妊娠期高血压则是在妊娠20周以后发生的高血压,不伴有明显的蛋白尿,妊娠结束后血压可回复正常。

先兆子痫定义为妊娠20周以后的血压升高伴蛋白尿(24小时尿蛋白≥300mg);其中重度先兆子痫定义为血压≥160/110mmHg,有大量蛋白尿,并出现头痛、视力模糊、肺水肿、少尿和实验室检查异常(如血小板计数下降、肝酶异常),常合并胎盘功能异常。总结如下:妊娠高血压首先按照高血压发生的时间分为妊娠前20周发生高血压(即慢性高血压)和妊娠后20周发生高血压(即妊娠期高血压、先兆子痫)两大类,其中后者按有无蛋白尿又分为妊娠期高血压(无蛋白尿)和先兆子痫(有蛋白尿)。

妊娠高血压,尤其是慢性高血压,可对母亲和新生儿的预后产生不良的影响,应该密切随访。通常考虑非药物治疗,包括严格管理、限制活动、床上休息时采用左侧卧位等,建议正常饮食,不用限盐,补钙(2g/d),补充鱼油。在接收非药物治疗措施以后,血压控制不佳,水平在≥150/100mmHg,应开始药物治疗,治疗目标为将血压控制在130~140/80-90mmHg。常用的静脉药物有甲基多巴、拉贝洛尔、硫酸镁;口服药物包括β受体阻断药或者钙离子拮抗剂;其中硫酸镁为严重先兆子痫的首选药物。特别应该注意ACEI、ARB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应该禁止用于孕妇或者准备怀孕的妇女。有先兆子痫早起发作(<28周)史的妇女可预防性的应用小剂量的阿司匹林。先兆子痫可发展为高血压亚急症或急症,需住院治疗,加强监测,提前分娩,使用胃肠外降压药或抗惊厥药物。对于妊娠高血压的治疗思路为首先采用非药物治疗,若控制不佳,再考虑药物治疗,其实对所有的高血压病基本都是这一思路,在妊娠高血压中应注意ACEI、ARB对胎儿有致畸作用,还有就是对先兆子痫预防、监测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