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产科孙路明:
评估药物对胚胎的影响是评估该药物对胎儿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而不能绝对的回答有影响或无影响。
评估药物对胎儿的影响需考虑服用药物的种类,服用药物的孕周,服用的剂量等综合评估。
你所用的药物多属中药或A.B类药物,且服用药物的时间是在受精3周以前(即停经5周前),属胚胎的非敏感期,因此药物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较小。
建议B超检查评估胚胎的发育情况。另建议孕早期(11-14周)血清学及超声的唐氏综合征的联合筛查,和孕20-24周B超胎儿大结构畸形的排查。
患者:谢谢孙医生,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