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治疗的适应证
1、子宫肌瘤小于2~2、5个月妊娠子宫,症状轻,近绝经年龄。
2、肌瘤大而要求保留生育功能,避免于富过大、过多切口者。
3、肌瘤致月经过多,贫血等可考虑手术,但不愿手术,年龄在45―50岁的妇女。
4、较大肌瘤准备经阴式或腹腔镜、宫腔镜手术切除者。
5、有内科合并症且不能进行手术者。
药物治疗禁忌证
1、肌瘤生长较快,不能排除恶性改变。
2、子宫肌瘤发生变性,不能排除恶变。
3、劲膜下肌瘤症状明显,影响受孕。
4、浆膜下肌瘤发生扭转时。
5、肌瘤已引起明显压迫症状,或肌瘤发生盆腔嵌顿无法复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