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发病率、定义及诊断标准
目前还没有普遍认可的PCOS的定义,近几年衍生出很多专家达成的诊断标准(见表1)。鹿特丹标准(Rotterdam criteria),取代了美国国立卫生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NIH)的诊断标准(1),将超声检查的卵巢形态加入到诊断中(2)。诊断多囊卵巢的超声标准取决于专家的共识(见框1)(3)。这些诊断标准因为囊括了更轻的表型而受到评判,因为这样增加了PCOS的发病率,并且使临床决策复杂化。雄激素过多协会(Androgen Excess Society, AES)诊断标准将高雄激素作为诊断的必要因素,与其他症状联合可诊断PCOS(4)。高雄激素的判断可以基于临床体征(如多毛症或者痤疮)或者血清激素检测结果。所有的诊断标准均认为PCOS为排除性诊断(须首先除外如成年型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高泌乳素血症以及分泌雄激素的肿瘤等)。所有诊断方案也要求多于一种症状或者体征(表1,框3)。例如,仅有多囊卵巢是并不特异,也常见于没有内分泌或者代谢紊乱的女性。在PCOS的女性中一直强调胰岛素抵抗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有高雄激素血症的患者,但是在各种诊断标准中均没有将其纳入(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