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从即日起,四川省将采取“三简化”措施,使计划生育证件办理不再繁琐。据了解,过去领取《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开的婚育证明。
简化办理流程之后,夫妻双方初育需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只需到居住地或夫妻双方一方户籍所在地实行声明领取,不需要任何证明,在领取《生育服务证》后,相关机构也不再实行审批或变相审批。
四川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领取者提供身份信息之后,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核实,过去是由领取人提供,今后将变成由办理机构去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