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南京市人口计生委已举办了南京市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培训班,对单独二胎政策做了详细解读,对申请流程、所需材料都做了很明确的要求,目前各区已经开始受理单独两孩申请。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将严格按进一步规范的审批流程办理,积极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首接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个人承诺制”等。比如推行婚育情况承诺制,对于一些复杂情形,申请人要签订《婚育情况承诺书》,根据再生育申请所涉及的条款内容,写明符合再生育具体条款、婚姻、生育、子女等情况。
有关人士解释,因为有些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早已丢失了,现在补这本独生子女证,也不现实。另外,就算有独生子女证,如果其父母有婚姻变化,那也不一定能证明自己就一定是独生子女,也许会出现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情况。因此,计生部门会通过多种途径证明独生子女的身份,比如,个人婚育情况承诺书,或是由其父母单位、街道社区出具的其他证明代替。
“生育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自2002年以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施行了12年。在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条款确实需要修订。”何小鹏分析,实施城乡统一的“单独两孩”政策,有利于从长远解决江苏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
2014年3月28日通过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仅涉及生育政策的调整,即,对原《条例》中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进行了修改。
原规定:第二十二条是针对所有城乡居民的一般性规定,第(二)项“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第(六)项 “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