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休假规定:
1、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初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要参照身份证、结婚证及男方单位的婚育证明)。
2、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可在产前休15天),难产增加15天(手术助产);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天。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
有的女性会因为姨妈痛直不起腰身、呕吐、眩晕甚至晕倒的。而网上有人说很多公司为了体恤这样的员工,综合考虑之下会给予女性员工月经假期,享受公司的“例假”待遇。那么女性月经假期是不是国家规定呢?公司有大姨妈假期是真的还是假的?有无真实依据呢?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女性月经假期国家规定
根据相关报道得知,早在2008年一位名叫张晓梅的政协委员提出了《国家应该规定女性在经期可以享受法定假日》的提案,引起了社会上众多人士的强烈反应。但是根据当时的社会风貌和就业难问题的相互影响之下,张晓梅的这一提案最终也无疾而终,没有了下文。直至今日,所谓的“女性月经假期国家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存在,自然相关的规定也是没有的。
产假工资的标准是在2014年新颁布的规定中明确标注的,但是实际得到的工资多少,与你所在公司的基本工资和在社保处所申报的工资基数有关。下面是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为准,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
举个例子: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计算出来的生育津贴就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如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那么剩下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产假期间发放工资一般有两种方法:
首先我们要知道,医疗保险分为两种,一种是综合医疗保险,另外一种是住院医疗保险。
如果你参加保险并且缴纳了综合医疗保险,有部分产检是可以免费的,去医院检查时,医院自动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你参保缴纳了住院医疗保险,你只能在生病住院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则无法使用。
如果参保缴纳的是生育保险,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产检和生育宝宝才能够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参加生育保险之后,大部分的必要产检项目都会记账或者报销。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是不能享受到生育保险待遇的,也就是没有办法报销产检费用。
首先,这里要说明的是产假期间是一定有工资的,产假期间的工资又叫生育津贴。《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职工按照平时正常出勤时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加班费和公司其它奖励等
另外,如果该工作是计件工资制,应当以一般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应得的劳动报酬为计件员工的月工资标准,但是在度上很难把握。
首先要说明的是产假期间工资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
首先要说明的是产假期间工资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保胎假】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