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生胎儿死亡时,部分孕妇可以无明显症状。随着胎儿死亡的时间延长,可出现一些临床症状。首先为自觉胎动消失。在妊娠四个月时,大部分孕妇可以自觉胎儿在宫内的胎动。发生胎死宫内后,自觉胎动消失。其次为发热症状。胎儿死亡后不会立即经过阴道排出。死亡的胎儿会产生有毒物质,当有毒物质进入母体血液循环的时候,可引发孕妇出现发热症状。此时,尽快使死亡胎儿排出孕妇体外是解决发热的唯一办法。最后,如果死亡的胎儿长期在子宫体内,会进一步引起孕妇凝血功能障碍,严重时并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肾功能损害等。出现严重并发症后,孕妇会出现流血不止的情况,严重危害孕产妇生命。建议孕妇在发现胎儿死亡后,立即就诊于当地医院,尽快行引产引出死亡的胎儿。避免发生严重的并发症。
死胎后孕妇的临床表现预示着疾病的严重程度,需要引起孕妇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