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不能走,需要轮椅或2人协助才能走。
Ⅰ级:需大量持续性的帮助
需使用双拐或需要1个人连续不断地搀扶才能行走及保持平衡。
Ⅱ级:需少量帮助
能行走但平衡不佳,不安全,需1人在旁给予持续或间断的接触身体的帮助或需使用膝-踝-足矫形器(KAFO)、踝-足矫形器(AFO)、单拐、手杖等以保持平衡和保证安全。
Ⅲ级:需监护或言语指导
能行走,但不正常或不够安全,需1人监护或用言语指导,但不接触身体。
Ⅳ级:平地上独立
在平地上能独立行走,但在上下斜坡、在不平的地面上行走或上下楼梯时仍有困难,需他人帮助或监护。
Ⅴ级:完全独立
在任何地方都能独立行走。
Holden步行功能分级(简化)
0级--患者不能行走或需2人以上的帮助;
1级--患者需要1人持续有力地帮助转移重量;
2级--患者持续或间断需要1人帮助平衡或协调;
3级--患者需1人口头管理或伴行而无身体上接触;
4级--患者在平面上可独立步行,但在上台阶、斜面或不平的表面时需要帮助;
5级--患者可独立地去任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