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包括在原有糖尿病的基础上合并妊娠(也称为糖尿病合并妊娠),以及妊娠期糖尿病(GDM)。GDM是指妊娠期首次发生或发现的糖尿病,包含了一部分患者妊娠前已患有糖尿病但孕期首次被诊断的患者,1979年WHO将GDM列为糖尿病的一个独立类型。
由于妊娠期内分泌的变化所引起的机体糖代谢紊乱,主要发生在妊娠中、晚期,怀孕32-34周达高峰。所以,妊娠期糖尿病的常规筛查时间定在妊娠24-28周。目前临床上最广泛应用的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方法为葡萄糖负荷试验(GCT),简称为“糖筛查”。 GCT在 7.8-11.1mmol/L的孕妇,需进一步做糖耐量试验,明确GDM的诊断。
对具有多饮、多食、多尿者以及早孕期尿糖反复阳性等糖尿病高危因素者,在首次孕期检查时即进行GCT。结果正常者,妊娠24-28周仍需要重复筛查。